鼓励成立专业化养护公司并做大做强,地市级及以下桥梁养护管理机构或管养单位,设立固定的专业化养护作业队伍,负责桥梁日常颐养、小中修和灾后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工程抢修工作;在抢修作业时,按规定设置重庆路锥,确保施工安全。设立专职化的桥梁养护工程师技术岗位,赋予其与职责相匹配的权利,明确其在桥梁养护管理技术决策和经费安排上的主导权;设立桥梁养护专项经费,并明确桥梁专项养护经费的投入比例及动态调整规范。优化桥梁养护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政策、环境和创新机制,加快培育桥梁检查、监测、养护、加固、替换、改造等方面的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培育专业化的养护队伍,合理布局桥梁养护科技服务业体系,提升科技服务市场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