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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自驾重庆高速路 时速低于60公里罚款200 遇到重庆减速带好怕怕!
来源: | 作者:tcsheshi | 发布时间: 2016-09-27 | 862 次浏览 | 分享到:
    9月26日,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发布消息,国庆期间,重庆市高速执法部门将对在高速路上能保持正常车距的情况下,车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车辆进行查处,违者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处罚款200元。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表示,在能够保持正常车距的情况下,低速行驶与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同样危险,很可能导致追尾事故。此外,低速行驶还会影响高速路的整体行车效率。

    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有司机开玩笑说:“遇到重庆减速带好怕怕哦!”

    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高速路上易出现低速行驶的情况主要有:驾驶员疲劳驾驶、新手上高速,以及重载货车在上坡路段时等。不过,行车高速公路上,若如遇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节假日车辆拥堵滞留、道路施工等特殊情况时,低速行驶不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节日期间,我市高速公路还将加大对酒驾的查处力度。
国庆期间,为加强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总队将通过龙门架固定测速系统、区间测速系统和车载移动取证系统查处在通行状况能够保持正常车距的情况下,车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低速行驶的车辆,一旦被查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高速路上低速行驶易引发追尾
    今年8月26日22时32分许,张某驾驶川AJ25**号重型厢式货车,在包茂高速葡萄山隧道内追尾彭某驾驶的渝HK11**号小型轿车,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张某驾驶重型货车存在超速、超员和超载违法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彭某驾驶小型轿车存在酒后驾驶和低速行驶的违法行为,承担次要责任。 
    对于有些人开玩笑的遇见减速带好怕怕的问题,有关部门这么解释:高速公路上有重庆减速带,那些位置都是在岔道口或者是上、下车转道的道口处(比方说服务区、收费站等)才有的。

重庆天畅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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